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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几件违反广告法的案件很典型,广告人一定要注意!

2019-05-06来源:安徽广告网
核心摘要:提起虚假广告和广告法,很多人最先想到的就是瓜子二手车事件,瓜子二手车其网站和宣传物料,因为“遥遥领先”四个字,因无法提供有效的证据证明其销量是否真的是领先,因此被认定为虚假广告吗,罚款1250万元。天真的你以为只要不使用“最”、“领先”、“唯一”等极限用词就安全了吗?其实你还要时刻注意这些。
提起虚假广告和广告法,很多人最先想到的就是瓜子二手车事件,瓜子二手车其网站和宣传物料,因为“遥遥领先”四个字,因无法提供有效的证据证明其销量是否真的是领先,因此被认定为虚假广告吗,罚款1250万元。天真的你以为只要不使用“最”、“领先”、“唯一”等极限用词就安全了吗?其实你还要时刻注意这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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ntent="t" style="margin: 0px; padding: 0px; font-family: "Microsoft YaHei" !important;">案例一:

 

ntent="t" style="margin: 0px; padding: 0px; font-family: "Microsoft YaHei" !important;">上海某地产广告,利用宣传物料,如灯杆、吊旗、门型展架、宣传单页等,宣传“超高投资回报率、投资零风险、即买即收益”等包含投资回报保证性承诺的内容,据《广告法》第九条、第二十五条、第二十六条以及《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》第四条的规定,被认定为虚假广告,处罚款30.11万元。

 

ntent="t" style="margin: 0px; padding: 0px; font-family: "Microsoft YaHei" !important;">案例二:

 

ntent="t" style="margin: 0px; padding: 0px; font-family: "Microsoft YaHei" !important;">成都一家医院,在网站上宣传医院的特色疗法,在描述效果、疗效和科研团队的时候,使用了“安全无痛苦”、“疗效明显”、“组织科研团队”、“一套独具特色的......治疗方案”等广告宣传内容,涉嫌广告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、误导消费者、使用虚构、伪造或者无法验证的科研成果、被认定宣传内容无事实依据,是虚假广告,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、消除影响,罚款人民币56万元。

 

ntent="t" style="margin: 0px; padding: 0px; font-family: "Microsoft YaHei" !important;">案例三:

 

ntent="t" style="margin: 0px; padding: 0px; font-family: "Microsoft YaHei" !important;">某中医院在《北京晨报》发布一则广告:其广告语“30分钟一口好牙,一劳永逸享口福”,违反了《广告法》第四十六条的规定,属于广告发布者明知或者应知医疗广告内容未经广告审查机关审查,仍设计、制作、代理、发布的行为。对《北京晨报》依法做出以下行政处罚:没收广告费2500元,罚款7500元。

 

不管是网站、报纸杂志还是广告物料宣传,都应该要遵守《广告法》的规定,法律面前人人平等,任何违法行为迟早要接受法律的制裁,各位广告人,千万不要以身试法!

(责任编辑:小编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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